市公交出行率计算公式是使用公共交通出行总人次/出行总人次*100%。公共交通分担率(城市公交出行率)简称公交分担率,指城市居民出行方式中选择公共交通(包括常规公交和轨道交通)的出行量占总出行量的比率,这个指标是衡量公共交通发展、城市交通结构合理性的重要指标。该概念是一个总体概念,也是一种宏观概念。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定义:统计期内,中心城区居民选择公共交通的出行量占机动化出行总量的比例。(单位:%)其中:公共交通出行量包括采用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城市轮渡等(不含公共自行车、出租汽车)交通方式的出行量;机动化出行总量是指使用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城市轮渡、小汽车、出租汽车、摩托车、通勤班车、公务车、校车等各种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交通工具的出行量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公共交通出行量/机动化出行总量。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定义:统计期内,中心城区居民选择公共交通的出行量占机动化出行总量的比例。(单位:%)
其中:公共交通出行量包括采用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城市轮渡等(不含公共自行车、出租汽车)交通方式的出行量;机动化出行总量是指使用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城市轮渡、小汽车、出租汽车、摩托车、通勤班车、公务车、校车等各种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交通工具的出行量。
关于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的争议由来已久,早在2004年建设部38号文《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中就提出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要达到30%以上,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要在20%以上;此后,诸多城市不管公交发展的起点如何,公共交通系统规划目标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文件均以此为参照,出现了众多不切实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