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1]马来西亚法律判<外遇/通奸/叫鸡>无罪...[不过人在干,天在看,你可逃不了《天眼》和《天谴》]![2]马来西亚只有<重婚> (注册结婚超过一次以上者)有罪=罚款或坐牢.[3]有外遇的的证据是拿来申请离婚用(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