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五权分立思想能否贯彻实施

2025-03-12 02: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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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五权分立,是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一种政治主张,但是符合现在中国国情,并不能被贯彻实施。他认为中国从前实行行政权、考试权和监察权的流弊很大,而西方各国所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三权分立,也不大完全,因此,提出采取西洋各国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宪法的长处,并融入中国古代考试权和监察权独立的优点,而创立了以五权分立概念为核心理念的宪法。避免行政权兼考试权会造成私自用人,以及立法权兼监察权会造成议会专制的问题。
  孙中山创立行政、立法、司法、监察及考试等五权独立的五权宪法,其目的是要补救三权分立的缺点,希望借此创立五权分工合作的新政府制度。

回答2:

虽然五院制架构已经形成,但是在此后的20多年间内,国民政府组织法又经多次修改,而且这些修改大多都是以蒋介石为中心,这主要是体现在国府主席与行政院长之间的权力消长。当1928年10月蒋介石就任主席时,他为了集中自己的权力,在1931年6月修改了政府组织法,将五院正、副院长的任免权集中在自己手里。而在1931年12月蒋介石下野,林森任国民政府主席时,又重新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削减主席实权,主席只是作为中华民国元首,不负任何实际政治责任。此时的实际权力由行政院长蒋介石掌握。1943年林森病死后,蒋介石重新代理国民政府主席,并又再次修改政府组织法,恢复主席的实际权力,规定五院院长对国民政府主席负责。可以说,在这些国民政府组织法的背后,都是为了蒋介石的实权,以便其能掌控整个国民政府,实现其个人独裁。

可见,实际操作中,五院制政府并没有做到五权分立。

孙中山的五权宪法以及后来实行的五院制都是为了权力制衡,体现了共和理念,但是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五院制政府成了国民党内部各派系斗争的场所,也成了蒋介石个人独裁的牺牲品,五院制与孙中山的初衷背道而驰,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