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处理办法的批复 》国税函(2004)761号文件规定,
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确已缴纳的,可以向其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为其补开相关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的备注栏注明:原××号完税凭证遗失作废。
因此,两种办法1、你可以到缴纳契税的主管地税机关,复印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税收票证专用章”,最好还复印好当时你填报的契税纳税申报表,也加盖“税收票证专用章”。2、要求主管地税机关补开完税凭证,虽然文件有规定,不过有点难度。
可到税务机关办理契税完税证。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时,对不动产承受人课征的一种税。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证明不动产所有人产权合法性的作用。征收机关在征税时,首先要查明产权转移的合法性才准予缴税,并发给新的契证作为产权合法性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