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教师法》第三条规定的“教师应当忠于与人民的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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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13: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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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是对教师职业性质的规定,也是对教师职业理想作出的一种原则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一、教师职业性质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性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很多教师可能平时很少或从来没有去想过教师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职业,教师在职业人群中到底是属于哪一类人员的。这一方面是很多人认为没有思考的必要,另一方面因为教师在日常学校教育教学中常常需要参与许多繁琐的事务,所以对自身的思考也就搁浅了,而仅把目光着眼在如何教育学生的道德成长和如何提高学生的学生成绩上。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个体从自然人发展成社会人,是在学习人类经验、消化、吸收人类文化的社会化过程忠逐步实现的。

二、教师职业特点

不同职业的性质,使不同职业人员扮演的角色、承担的职责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在于职业角色的多样化。角色是个人在一定的社会规范中履行的一定社会职责的行为模式。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同时扮演许多角色,但职业角色是相对单一的。而教师这一职业却具有多种角色特点。

三、教师职业理想

正所谓“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充分说明,教师具有传递社会传统道德、正统价值观念的使命。

唐代的韩愈说:“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今之学者亦然。各行各业都必须有老师。“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虽然修行要靠自己,没有领进门的师傅,也是不行的。

教师要实现职业理想,要以良好的品德影响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培养21世纪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回答2:

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扩展资料:

2019年12月16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教师工作司负责人指出,要注重日常管理,将师德师风要求融入教师管理各环节。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做在日常、严在日常,在教师的招聘引进、考核评价、日常监督与违规惩处等方面,严格师德师风要求,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师德考核注重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对于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教师,终身禁止从教。

回答3:

教师的主要责任就是教书育人,是一个专业性特别强的一种职业,作为一个老师就要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回答4:

意思就是叫老师们为国家好好培养中国的孩子们

回答5:

我认为应该理解的就是,教师作为这一个职业,必须要把教书育人作为首要前提,一定要有教师的基本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