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会简单地判小车的责任的,往往是在小车和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的情况下,机动车在看到双方损失很小的情况下,往往会主动承担全部责任,并不是警察认定的,是自己协商决定的!
1 按照你说的情况,既然是电动车闯红灯,那么,一定是他需要承担主要以上的责任的,自从有了交强险,发生两方的碰撞事故,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的,机动车一方一般情况下,都会有一点点责任的。
2只要机动车有责任,机动车就需要在交强险的责任的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元
3 就算对方是全部责任,那么机动车一方也是要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无责任的限额赔偿:(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4 我的经验让我给你一个建议,车辆有一点小刮擦不用着急去修理,等等以后在保险接近到期时候,再决定是否报案彻底处理一下为好!
交警如果要按规矩办,你的车就要被当做事故车托走先
如果你们私下商量解决的话jc就不托了
应该是次要责任。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规定只要电车闯红灯。开车不用负一定责任。警告那些闯红灯的人。
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