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公司要求员工取英文名的目的。一般像在外企、或者公司的海外销售部门,因为工作性质,需要取个英文名,这是公司工作环境的需要,更进一步说这是公司的文化、部门的文化。
2、是否违法。因为第1条的原因,公司的这种要求,并不是要对抗员工身份证上的姓名。公司没有这个意图,也没有这个资格。 变更法律意义上名字的权利属于自己。
3、如何来面对呢? 就把取英文名当做履行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尽一项义务吧。更或者,在非外资企业和单位中,我们其实也在执行者中国的传统,也在给自己“取名”。年轻者总归称自己是“小王”“小李”“小赵”,那干脆把英文名就仅仅当做是这些“小王”“小李”和“小赵”来同等看待吧。
只要公司不强制要求将员工原来的名字改成英文名就不算违法。这只不过是再取一个名字而已。
可以不起,你会得罪公司。
不违法
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