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离婚法律方面的问题_请律师详细解答一下

2024-11-27 00:42: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妻子所欠债务属于赌博所欠,为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予偿还。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只有共同债务才由以双方负责偿还。

  2.夫妻共同财产如房屋基础上、存款等一般均分。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之前的应当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29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19号)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只有如下情形才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或者请求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回答2:

依次回答:
1、原则上财产是对半分的,有错误的一方可能会少分。房子问题经常是要房的一方补偿给不要房子的一方一半的房屋折价款。不过会照顾妇女和儿童(不会在她们没有住处的情况下把她们赶出去)。
2、共同财产要对半分,所谓共同财产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3、同1
4、这个不用避开,债务问题需要丈夫共同承担的也应是共同债务,所谓共同债务简单的说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债务,这个赌博所形成债务应该不属于生活用吧。
我的回答仅供参考,给不给分没关系,希望你用的到。不过详细还是建议你去咨询相关律师,毕竟婚姻官司比较难打,他们专业知识也较强。

回答3:

1.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2.实际已经取得和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是共同财产
3.你妻子的债务确定属于赌债,则是她的个人债务,你不必替她清偿

回答4:

1:房子是两人分的
2:不需要分给对方
3:这方法没有,平分的是双方的共有财产
4:债务不应该由你来承担,因为这部分钱并没有花到双方共同生活上,所以不会有你来承担

回答5:

1:房子必须是两人分的
2: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金现在没有拿,以后有也是对个人的,不需要分给对方
3:这方法没有,平分的是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你有什么私房钱,就不要拿出来说了。
4:欠债,本来就没有借条,当然不必还。就算有借条,赌资也不受法律保护,完全可以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