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玉米(收购农产品)的扣除率为13%,而运输费用的扣除率为7%。
因此,玉米的进项税额(38140-520)÷(1-13%)×13%。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为520÷(1-7%)×7%。这里的玉米不含税价(38140-520)和运输费用不含税价520,它们都是以不含税价计入“库存商品”科目的,而农产品、运输费用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都是以含税价×扣除率的,所以,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都应当除以(1-扣除率);由于玉米霉烂变质,损失玉米应转出的进项税额=(38140-520)÷(1-13%)×13%+520÷(1-7%)×7%=5660.52(元)
所以说,只有计算收购农产品、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转出时才有除以(1-扣除率)。
不除!原材料的入账价值是购货价加运费的93%,进项税额单独列出来的啊,又没有计入原材料入账价值!所以,应转出的税额为(38140-520)*13%+520/93%*7%
上面的那个不用因为它记账时不用减去增值税额
下面成本是用购买的价款减去抵扣税额后数值做的账面价值所以得除以
这个问题很深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