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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17: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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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案例一:印度对刨花板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2009年4月22日,应印度孟买Shirdi Industries Ltd.和Bajaj Eco-Tec Products Ltd.的申请,印度财政部对刨花板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410。此次申请还获得了Novapan Industries. Ltd.、M/s Archidply Industries Ltd.、Paralam Global Pvt. Ltd.vPatel Kenwdod Pvt.Ltd.、Darshanboard Lam Ltd.、Shiv Dhan Boards Pvt.Ltd.、Bakelit Hylam Ltd.和Greenply Industries Ltd.的支持。
  申诉方指出,印度主要自以下国家进口涉案产品,包括澳大利亚、孟加拉国、比利时、中国、英国、埃及、芬兰、法国、德国、中国香港、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波兰、葡萄牙、荷兰、罗马尼亚、西班牙、斯里兰卡、泰国。
  据印度政府统计,2008年4~12月,印度共进口涉案产品价值7.2亿卢比(约合1440万美元),其中自中国进口额为499万卢比(约合10万美元),不到总额的1%。
  2009年5月4日,印度财政部对刨花板作出保障措施初裁:对涉案产品征收30%的从价税,为期200天。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410。合本案例分析,与其他贸易救济措施相比,保障措施有什么特点?
  案例二: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1年中国对欧盟出口的橘子罐头达37454吨,合计2230万美元,同比增长72.4%和85.5%。2002年中国对欧盟出口橘子罐头50498吨,合计2630万美元,同比增长35%和18%。
  2002年6月,中国得到西班牙橘子罐头特保预警信息,西班牙罐头协会向欧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出口到欧盟的橘子罐头进行特保调查。由于当时欧盟尚未通过特保立法,在中方积极交涉下,该案一直未能立案。2003年3月8日,欧盟通过了特保法。2003年7月11日对中国橘子罐头立案采取特保调查,该案涉案金额为2630万美元。
  7月16日,欧方已经决定分别根据一般保障措施法规和对华特保法规就进口橘子罐头进行保障措施调查,并邀请中方就此案进行讨论,以寻求友好解决此案的可能性。欧盟对中国橘子罐头进行立案调查的同时启动了特保和一般保障措施两套程序。其实本案符合一般保障措施的立案条件,欧方完全可以只启动一般保障措施的调查来保护欧盟产业。
  11月13日,欧盟决定对中国等国家的橘子罐头采取临时保障措施。临时保障措施采取关税配额的方式,中方在154天临保期间的配额为11389吨,该配额在传统进口商和其他进口商之间按85%和15%的比率分配,超过此配额的橘子罐头将被征收155欧元/吨的从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