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因为父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不是法律关系,只有说是在领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的关系中才可以断绝关系,而且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特殊情况下,如果是血亲的话,是不可以断绝关系的。什么公证啊声明啊这些都不可以的,法律不会支持的,而且公证机关也不会这样做的,法律还是会保护合法和有效的婚姻家庭关系的。
从法律角度讲,子没有代替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
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
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从法律角度讲:
1.赌债为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2.父亲的个人债务在父亲生前无须子女偿还。
3.父亲过世后,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债务进行偿还。
综上,法律上讲,父亲的赌债子女不用还
在我们国家,很多的时候,父借款是为了家庭生活,也不排除是为了子女的生活培养,所以,到底是花了借的钱,是不容易区分的;
如果父亡故后,子拒绝归还,法律上虽然没有什么责任,但不符合道德传统,所以,我们还是提倡在子自愿的情况下,在能力范围内,代替父偿还债务,以减少社会纠纷,发扬光荣传统和社会公德。
在法律上,儿女没有替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作为继承人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 来决定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的数额。如果你愿意偿还父亲的旧债,就不用受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制了。综上, “父债子还”的说法是不对的。
不允许断绝,只要你不和他一起生活,并不继承他的财产,你就不用替他偿还债务
就算你们父子之间签订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那也是无效的,我们国家的法律禁止断绝血缘关系。
但你父亲的债务不需要你来偿还,你成年以后,你和你父亲在财产上就独立了。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对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此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