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各招标机构组建的不同,招标机构上级主管部门不同。
2、招标机构在招标业务操作过程中,接受不同行政部门招标监管。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国际招标、中央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分别由建设厅(委员会或局)、商务部(地方为商务厅)所属的机电司(地方为机电办)、发改委和财政厅(财政局)管理。
3、你所说的工程招标项目主管部门为当地建设委员会,具体管理部门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一定要保留好证据,一,你手中的那张收据;二,盖有代理机构红章的招标文件。
仔细看看招标文件中关于保证金的条款说明,一定有关于退还保证金的描述。一定要看清,里面有没有把保证金直接转换成履约保证金的描述。
现在已经不是退还的问题了。
监管部门你去找找就行了,估计不会太热情的搭理你,他们是吃皇粮的。你现在的情况完全可以去法院了解决了。除了要回保证金,还有按照同期银行利率两倍的赔偿。
他是什么资质的,我给你打个比方,如果代理公司主要做的事建筑类,你就去建设厅这一类的政府单位去投诉,每一个代理公司都是需要政府的监督。
工程招标项目主管部门为当地建设委员会。国际招标、中央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分别由建设厅(委员会或局)、发改委和财政厅(财政局)管理,具体管理部门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受招标人委托代为组织招标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根据各招标机构组建的不同,招标机构上级主管部门不同。
招标机构在招标业务操作过程中,接受不同行政部门招标监管。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国际招标、中央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分别由建设厅(委员会或局)、商务部(地方为商务厅)所属的机电司(地方为机电办)、发改委和财政厅(财政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