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披头士的灵魂主要在于谁的创作有天分,约翰列侬的创作的风格在于摇滚,摇滚风格类似于猫王,有一种新型摇滚,披头四的歌曲有的主唱都是约翰列侬的象征,披头士的象征也是约翰列侬,披头士没了约翰列侬就没有组建的意义,保罗麦卡特尼在披头士里也创作过歌曲,而且保罗的歌曲创作的也多,约翰列侬的想象、COME TOGETHER具有摇滚性,保罗的都是流行乐,因此摇滚和流行融合披头士才成了世界最出名的乐队,一个是摇滚,一个是流行,根本分辨不出来高低来,保罗的摇滚和约翰列侬比就比不过了,约翰列侬的嗓音比较沙哑,才适合摇滚乐,保罗的声音比较柔嫩,因此适合流行乐,约翰列侬由此摇滚乐自然强于保罗,保罗的流行和约翰比,自然强于约翰列侬,披头四解散之后,保罗继续保持做音乐,而约翰列侬也自然创作摇滚歌曲,单飞生涯也很成功,保罗创建了WINGS乐队,而约翰也自己创作了《想象》,由此也这首歌出名,come together在1969年也创作出来,约翰列侬也对政治方面也有了参与,对政治、宗教、军事有了参与,因此有了传奇人物的称号,披头士的灵魂判断不出来,一山不容二虎,自然解散,但是如果是谁更有灵魂性,我选约翰连侬,他是一个拥有灵魂的人,可1980年的强杀事件,更富有传奇性,轰动世界,阿甘正传里出现过约翰列侬,所以约翰列侬的死,保罗麦卡特尼目前还健在,因此创作歌曲自然比约翰列侬多,保罗麦卡特尼没有死,自然比约翰列侬的歌曲创作多,但是谁富有传奇性还是约翰列侬
看你怎么理解“灵魂”人物了,如果是对乐队贡献方面而言的话,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俩人可以同时上榜。两人是披头士所有乐曲的主要作词作曲者,也都被认为是历史上影响最大的音乐人之一。而保罗麦卡特尼在词曲的贡献方面更胜一筹,没有人比他创作的歌曲更为流行。如我们最熟悉的《Hey Jude》、《Yesterday》以及《Let It Be》都是他写的歌。从技术上说,他对乐队的贡献最大。
而列侬的一生更具有传奇色彩,他的头衔有很多:作曲家,艺术家,和平运动者。1980年他在享年40岁遇刺,引起举世震惊。在摇滚乐的历史上,他完全可以作为披头士的“象征”,永远不会被人遗忘。
麦卡特尼吧,披头士解体后最红就是他了,而且披头士解体也是因为他,因为他觉得其他组员是沾他的光,所以想单飞,披头士解体后还强行要求法院颁布发令禁止披头士重组呢,后来法院接受了他的要求,披头士就再也不可能重组了
约翰列侬最有名的就是被枪杀
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
John Lennon
这个毫无疑问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