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刮,肇事方全责,修车费的处理可以双方协商。一般来说,有以下方式:
1、肇事者垫付相关费用;
2、自行修理支付相关费用,再由肇事者赔偿;
3、在肇事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由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
保险赔偿规定如下:
1、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2、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3、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
扩展资料:
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由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公众的安全与利益,因此,在实践中通常作为法定保险并强制实施。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即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使第三者人身或财产受到直接损毁时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在此保险的责任核定,应当注意两点:
1、直接损毁,实际上是指现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各种间接损失不在保险人负责的范围。
2、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补偿。
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即被保险人的补偿金额并不一定等于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因为保险人的赔偿必须扣除除外不保的责任或除外不保的损失。
例如,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的驾驶人员及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不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负责赔偿之列;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驾驶员酒后或无有效驾驶证开车等行为导致的第三者责任损失,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汽车保险
1、我最近两天要修车,修好后出具发票时的修车费用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垫付,他不愿垫付怎么办?
答:当楼主已经得到发票的时候,肯定是已经交了钱了,不然是得不到发票的。
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解决原则就是当事各方协商,只要能达成一致,就可以了。
楼主当然可以提出对方垫付修车的费用,但对方也可以不同意垫付甚至不予理睬。
2、我想到4S店修车,可对方说不可能,他永安保险的定损员最多按照市面比较低的价格进行定损(公交司机和其永安保险的定损员私交不错)。 那差价岂不是要我来承担?
答:是否要到4S电进行维修,与对方是否同意和对方保险公司的态度没有关系。只要楼主愿意,楼主可以随便去哪维修,这完全是楼主的自由,任何人无权干涉。
楼主说对方已经承认全责,是否“经官”?是否落实在文字上?或者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承认全责?
如果是对方全责,对于楼主因此事故发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对方都要予以赔偿。这一点并不因为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的态度而发生改变。对方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由对方予以赔偿。
说到这里,我要多说一句:保险公司只对投保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搂住不是对方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对方保险公司并不对楼主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
因为对方的行为造成了楼主的损失,对方要对楼主的损失予以赔偿;对方在赔偿了楼主的损失之后,自己事实上受到了损失,再去想自己投保的公司进行理赔,对方的保险公司按照与对方签署的保险协议,对对方进行赔偿,这个赔偿可能低于对方对楼主的赔偿额。
明白了吗?
两车相刮,肇事方全责,修车费的处理可以双方协商。一般来说,有以下方式:
1、肇事者垫付相关费用;
2、自行修理支付相关费用,再由肇事者赔偿;
3、在肇事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由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
保险赔偿规定如下: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
全责方垫付款,害怕对方修好了保险公司弄起来麻烦。受损方害怕修好了对方不付款牵涉到打官司太麻烦!其实一般交通事故全责方完全可以先报案,让保险公司定损,定下损以后自己先垫付款,让对方去维修!维修好了让保险公司直接打款到你卡上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