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不可以认定盗窃罪。
关于虚拟财产能否归入传统意义上的财物,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意见如下:《解释》起草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应当在《解释》中明确,对盗窃游戏币等虚拟财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经研究认为,此意见不妥。对于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如确需刑法规制,可以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计算机犯罪定罪处罚,不应按盗窃罪处理。主要考虑:其一,虚拟财产与金钱财物等有形财产、电力燃气等无形财产存在明显差别,将其解释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公私财物,超出了司法解释的权限。其二,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对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当然可以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量刑。其三,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适用盗窃罪会带来一系列棘手问题,特别是盗窃数额的认定,目前缺乏能够被普遍接受的计算方式。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明确了具体定罪量刑标准,适用该罪名可以罚当其罪,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其四,从境外刑事立法和司法来看,鲜有将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以盗窃罪论处。
盗窃虚拟财产也是犯罪,前不久上海不是被判了两个人么,一个三年一个一年零六个月,不过你的这个朋友还属未成年,不会追究法律责任的
盗窃就是罪。但是没人管。
盗窃就是罪。哪怕你只是拿了人家一根头发,这也属于盗窃。未经对方许可,就是盗窃。
我说的没错,二楼的是从法律上定位,我是从动机上定位,从动机上,已经有了窃取他人物品的心理和想法,并且已经实施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被窃取的目标哪怕是一根头发,也属于盗窃行为,从动机到构思,然后行动,是标准的盗窃行为。
由于网络虚拟财产在现实中不好定价,而且需要网游代理商提供数据,加之正常交易与盗窃比较难体现,最后还有异地作案、司法管辖等问题,所以一般很难破。
也有因为盗号而判刑的,但那都是影响特别大的案件
其年龄以满16周岁,需要负完全刑事责任
你可以去派出所报案,能不能破就是另一回事了
最后纠正一下楼上错误:盗窃不等于犯罪,犯罪是有标准的①一年内多次盗窃(三次以上)②数额巨大。
就算是普通的盗窃违法行为也是有立案标准的,不能说偷一根头发就是盗窃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