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补充协议及财产分配

2024-11-26 13: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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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协议上写一年4000元的生活费,没写支付方式及时间,也没写教育费的事”。
(1)你们双方可以再次协商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一定要书面的。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定期支付,男方有固定收入的话,数额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20%至30%。
(2)所谓“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你们补充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写清楚这些费用分担的比例。

2.“如果补充协议他不签定那么就只有打官司像这种情况有把握赢吗”?
(1)如果协议不成,只能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了。
(2)关于男方给付抚育费的事,你是可以打赢的。如果你有别的诉讼请求,就另说了。

3.听你的意思,似乎有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意向,那么: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对夫妻合法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进行分割财产。
(2)但是法院在受理后查明你们的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如胁迫、欺诈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法院将对你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也就是说,需要你证明,你们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男方有欺诈行为。如果不能举证,你将败诉。

回答2:

这个希望不大,因为现在你们现在无任何关系,最多也是朋友。而那个协议只在你们还是婚姻关系时才能变更,离婚后协议开始正是生效。所以要想变更协议,打官司希望不大,只有你和你前任配偶私下协商。倘若不行的话,你再去咨询律师吧。

回答3:

找律师咨询吧,一般离婚无非就是个财产大战而已,除非你们已经分得清楚。或者双方都还讲理。不然还是找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