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已满18周岁男方未满18周岁发生性关系 怀孕 男方应追究刑事责任吗?

2024-12-16 19:40:3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能。因为,这是你们自愿的。强奸罪,是指行为人以胁迫暴力的手段或者其他方法强行为被害人发生性行为的行为。强奸罪的主观要件是违被妇女的主观意志而发生的。本案中已满十八周岁的女性与未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发生性关系并怀孕,不能证明是男性违被女妹的意志的强暴行为。所以,追究刑事责任,证据不是。但是,有暴力行为证据的除外。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回答2:

年满18周岁是成年人。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有自己负责任。女方自愿发生关系,怀孕之后是无法追究男方刑事责任的。

回答3:

双方当事人都已经是成年人,而且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这种事情在法律上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对于怀孕之事男方应该对女方负责,要积极协商把事情处理好。

回答4:

如果不是强行发生性关系,是女孩情愿,不能追究男方刑事责任的,建议双方父母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该怎么处理,虽然说18岁已是成人,但毕竟不到结婚年龄。

回答5:

只要你们双方是自愿的,那就没有关系。因为18岁已经成人了,对自己的行为有判断是非的能力。因此,这种情况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希望你能够把善后处理好,不要给女孩带来伤害,尽量减轻伤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