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跟一个男的订婚了,你又收了他的彩礼钱,但是你又不喜欢那个男的,如果想跟他分手,我建议你还是把彩礼钱凑齐退还给他,如果不喜欢在一起,早晚会分的,还不如趁早分手算了,
不喜欢就不要,
有人说,当你有了固定歌单后,你就很少会去听新歌,但假如有一天路过某个小街不小心听到了喜欢的,你会把它下载来单曲循环到死。所以你并不是不能像爱最初那个人一样再去爱一个人,只是你还没有遇到更好的,等不小心遇到了,你一定发现自己会更加去爱。
既然不喜欢就不要在一起,这样的婚姻是不稳固,婚姻是建立在互相喜欢互相欣赏的基础之上的,当你们多年之后吵架,能回忆起人生初见时的美好及倾心,气会一下子就会消了。婚姻要慎重。
问你父母亲戚吧,不喜欢人,喜欢彩礼跟彩礼过生活吗,喜欢人可以奋斗啊。
如果还没有结婚,就有那么多的不喜欢因素,我个人建议还是要好好考虑一下这个关系,到底要不要再继续下去……一定好好考虑……如果现在只是订婚就开始有这么多的不适应,心里就开始有疙瘩了……那么结婚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要是到时候有了孩子,想分开就没有那么简单了。所以,我个人建议就“路湿早脱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