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影响。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故名思义,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利润或亏损),所以不影响当期的利润。
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涉及到非当本年度的损益调整,应该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归集,再结转进利润分配,与本年利润(当期利润)无关。
但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与当期的损益相同处理,因此,在小企业会计准则情况下,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是直接计入本年度的,这样就影响了当期的利润。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要调整损益类科目,具体包括:
①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②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③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
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690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