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携各自的配偶到公证处办理了析产协议的公证,按题中的变更方式确定了各自所占的房产份额。
析产协议是指共有人之间对共同共有财产的析分,析产协议公证是指因共同购买、继承、受赠房产、房屋拆迁安置或婚姻家庭关系等原因形成的不动产共有人之间,就房产份额或不同区域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管理等问题协商一致,而由公证机构对所达成的房产分割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析产协议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房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②法人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
2、共有人系自然人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且配偶需到场共同申办公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3、共有人系法人的,需提供公司有权决策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的析分产权的会议决议;
4、房产证与共有权证;
5、析产协议书(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
1、不动产的析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析产后应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交相关税费;
3、析产协议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
4、共有人死亡的,应当先在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以确定其继承人,并由该继承人与其他共有人进行析产。
5、若单独对一套房屋进行分割以独立办理产权,还应提供原始的房屋平面图或房屋测绘资料。
可受理公证处:
可以向协议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