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之后,如果被告方不到场,多久可以二次起诉?

2024-11-24 18:42:3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未到庭,如果法院没有判决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原告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可以不受六个月的限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的标准是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回答2: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未到庭,如果法院没有判决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原告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可以不受六个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