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对复核人无具体规定,建议填写,不填写不影响发票使用。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如实填开,可以为同一人。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对应的原电子发票信息时,查询结果包括开具金额为负数的红字电子发票的内容。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智能手机、现场拷贝等渠道获得企业开具的电子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电子发票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设置开票人与复核人,在系统维护,操作员管理中添加操作员,然后以新开票人身份登录 ,开票时就可以选择复核人
开票人是必须填的,收款人和复核人现在还是有很多人没填,如果是按正规的这些都是要填的,这些填了对你们没影响可以一起填一下
这张发票是符合规定的。因为税收征管法及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等有关发票的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发票的收款人、复核人,只是笼统规定如实开具,所以这张发票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