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谁抚养孩子房子归谁吗?

2025-03-06 16: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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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实际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与房产分割没有直接关系。
因为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为确定父母对子女的人身权利,一旦确定扶养人,父母要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而对房产进行分割,是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配,所以解决的是不同的两个问题。
因此,离婚时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并不一定拿得到房产的归属权。
并且,离婚时分割房产可以按以下处理:
1、双方协议分割房产
按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处理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所以离婚时有共同房产的,可以协商解决。
所以,如果一方抚养孩子,双方又约定房产归孩子抚养人所有的,只要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将会得到法律保护。
2、起诉离婚分割房产
双方对房产分割问题难以达成一致,并且是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对房产分割将按以下处理:
(1)先确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2)如果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将会判为产权人所有;
(3)如果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分。
不过,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如果是按份共有,一人负担较多的,比如一人独自承担房子首付,那么对房产进行分割时会根据双方承担的比例进行分割。
因此,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跟房产的分割属于不同的问题,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通过协议离婚确定孩子抚养权,但是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回答2:

不一定。
这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归谁都可以。

回答3: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抚养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