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更改。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或者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的;只要咱农民的家庭成员无异议就可以。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只要农民家庭成员无异议,变更人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土地归属人是可以变更的。
根据《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 》,初始土地登记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发生转移、分割、合并、终止,登记的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或通讯地址的,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应及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十五日内,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付凭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估计可以,只有有相关证件证明他的归属权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