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辞职)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吗?

2024-12-14 12: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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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一定,试用期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受提前三十日、三日的限制,随时解除合同办理交接手续并支付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回答3:

  解除劳动关系有三种情况: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本例可能适用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
  第一,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不提前1个月。
  第二,当用人单位无过错无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当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行为时,劳动者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

回答4:

辞职一定要提前30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