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已经将房屋过户给买方,买方如果不付款可以收回房屋吗

2024-11-26 20:32:5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的,买方不付款可以要求其退回房屋,实在不行依据合同起诉对方

回答2:

要看不动产登记处过户流程是否已经结束。结束了就不能收回房屋了,没有结束的话,卖方可以去法院起诉,情况属实可以。

回答3:

贷款买房尾款是银行给到卖家的,首付款一般在过户当天要收到。银行若出现意外不放款可以追回房屋的。
过户当天不能收到首付款的话不过不建议过户,如果非要这样的话就要签好协议写明过完户多久要给钱。

回答4:

买卖双方在进行房屋出售时,应签署二手房买卖协议(合同),协议(合同)上应注明房款缴纳方式及时间,若买房在约定时间内未缴纳房款,可与之协商房款缴纳期限,这属于留情面的,若对方态度不好拒不付款,可持二手房买卖协议(合同)提起诉讼,追加违约金直至追回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