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婚姻法》来说,申领结婚证叫做结婚,若过不下去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或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若没有领证而只办理了酒席,那只是遵照了地方习俗,但却不具有法律效力,更没有财产分割这一说。你不想和他过了,就直接拍拍屁股走人就是了,没有涉及金钱财产这一说。
没结婚证就没有法律承认的,可以私下协商分开,若不行找政府来解决
可以一人一半,你们没有领证,没有法律效应,但是我记得以前有个同事和她男友在一起6年,有个孩子,最后就孩子抚养权问题,法院让他们起草一份离婚协议,说是同居两年以上算自动结婚,像你现在的情况你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就算是他要你出了。你也没必要出。这是他愿意的。再说了你也浪费了青春给他了。这也不是结婚分家厂。只能说你们两个人在交往。花的钱也要你出
没感情你摆什么酒席,没有离婚这一说,该出的你还是出吧,好好商量,要不男人会很没面子很窝火的,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