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机构都应当尊重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宗教不得非法干预国民教育领域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及管理事务。
一是国民教育领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应当尊重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不得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
既不歧视信仰宗教的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也不强迫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信仰某种宗教,更不强迫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不信仰宗教。
二是宗教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国民教育领域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及管理事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非法活动,不得干预学校进行自然科学知识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不得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传播宗教、举行宗教仪式,也不得利用学校对在校学生灌输宗教思想,发展宗教教徒,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活动。
扩展资料:
我国是政教分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和婚姻等社会事务。
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大计,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防范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校园进行传教和开展宗教渗透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为什么教育必须与宗教相分离?
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是世界各国所普遍坚持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 动。”
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是世界各国所普遍坚持的原则。我国宪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我们的教育是社会主义的教育,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活动妨碍义务教育的实施。
扩展资料:
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应严格做到“两个不得”和“五个严禁”: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
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
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
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
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临安-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是世界各国所普遍坚持的原则。
教育是培育人的,是给与人们的一切人类生存的能力,是引导和培育人们的创造力。是结合知识,实践的能力。是人们树立生活观念的能力,是人们建立思想的推动力。而宗教是对人的思想内心的不可动摇的贯彻力,是把自己一切交给宗教,自己的一切都是为为宗教服务的,这本身就区别很大,因此把握原则上就是不能混淆教育与宗教的差别。教育是因势利导,而宗教是灌输,不一样的选择,就决定了不一样的方法!针对国家,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什么的,只要是反对国家,破坏安定,这样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坚决抵制,而这就是保障人们的生活安定,保障国家的和平稳定。作为中国人,都要以国家利益为重,爱国家,就是爱自己,国家稳定,自己也平安。
”宪法的这些规定是教育法规定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的依据。
在我国,信仰宗教受宪法保护,不信仰宗教也受宪法保护。
同时,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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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探讨 魏庆东提 要:高校大学生群体中有一部分人信仰宗教,
宗教在高校的蔓延和渗透有扩大的趋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