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对于这个问题、处理还是很简单的。
你必须声明是给儿子的,不要只写名字。
只写名字还是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明确声明是赠与某一人的,才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明确只归一方,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只归一方,则是夫妻个人财产。
可以以遗嘱的形式指定你儿子为唯一合法继承人即可,建议将此遗嘱加以公正。
只要写明只是赠与你儿子一个人的即可,但要注意形式,最好有两个见证人。
写明只留给儿子不涉及其配偶就可以。不行再让律师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