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23号)第五款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供应未达起征点户生产、经营所需的发票。同时,应对其发票领购的数量和版面实行有效控制,对其发票开具、保管和缴销应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对发票开具金额达到起征点的,税务机关应按其发票开具金额进行征税。”政策上来说你绝对可以领购的,上个月已经领购到就是明证。真的搞不定就找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