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补正的方式修改过来,先看说明书的为准,还是权利要求书的为准,两者进行统一就好了,不过在修改权利要求书的时候,尽量不要扩大保护范围
(2)除了补正书,还要提交修改文件的修改参照页(也就是让审查员知道修改了什么地方,删除的用删除线,增加的用下划线)以及修改后的干净版本(替换页,没有修改的部分不用提交,要注意如果你的修改导致页面内容出现不同,都要提交的,如你只修改了说明第2页的第三段,并没有引起第四段以及后面内容的变化,如页面有内容跑到第3页了,则仅需要提交第2页,但如果页面内容跑到第3页了,那你就要提交第2页和第3页,最保险的方法就是提交修改后的整份文件)
请求书不用再提交,除非请求书也有修改.
1、补正书用于在文件提交后自己发现错误而进行更正请求,或用于回复审查员发的审批通知。
( 根据《关于电子申请的规定》(局令第57号): 电子申请的请求书内容需要补正的,审查员应当要求申请人仅针对缺陷部分提交补正书或者陈述意见,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请求书替换页。 )也就是说只要提交补正书即可。
2、更正错误请求书仅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告、专利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更正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