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我在公司工作已10年。假如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我该怎麽办?能要求赔偿?

2024-11-24 1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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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公司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规定,应订立而无正当理由不订立(此处的正当理由应当是劳动者自己申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2倍工资——对此项2倍支付没有时间限制,即10年后工作多久即给多久。
公司不与你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你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一年支付一个月。同时公司要终止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为代通知金。也即公司需支付您11个月的上述平均工资。
另外需要提醒,请收集您的工作证据,比方说单位每月的工资条,或者您为公司工作中的一些签字的文件等,万一参与诉讼可以增强所述事实的证明力。

回答2:

按造新的劳动法,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假如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合同,应依法向该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回答3:

赔偿。没有犹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