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的劳动判决书已经生效" 是劳动仲裁裁决吧
? “6月3日,用人单位在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用人单位起诉的内容是什么?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吗?以此为假定前提,回答如下: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才能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该案,“但是对方邮寄地址不对,以及现在用人单位称刚收到判决书,”这个应该是用人单位起诉的主要理由。以劳动仲裁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现在只能等待人民法院对用人单位的起诉做出决定是否撤销原仲裁裁决。
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用人单位的起诉没有道理,理由或证据不足。会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要注意保存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关键证据。还有注意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要超过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