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把房子过户给我了,在法律上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5-03-23 17: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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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要看你父亲以什么名义过户给你的;
  2、如果是赠与且登记在你一个人的名下,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3、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你,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2:

你父亲只要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单独赠与给你的,就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是房屋所有权人,受法律保护。

回答3:

婚前过户给你,就是赠与给你个人的,除非你父亲明确表示是赠与你两人的。

回答4:

婚后得到的财产,就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回答5:

明确是给你的 就不算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