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小事,一般情况因这种事是不会自杀的,而这个人自杀了,那么是不负责任的。
如果由于你的严重辱骂、损毁他人名誉,导致自杀,那么只负一定的民事责任,并不构成犯罪。
吵架之后对方自杀,一、主观上你没有犯罪或杀害对方的意图;二、客观上你也没有做出导致对方自杀或死亡的行为,对方的死亡与你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你没有法律责任。
不过,有一点特殊的,如果是夫妻或者父母与子女这样的互相有扶养义务的。有劝阻对方以及救助对方的义务。这种情况下见死不救或者言语上挑衅对方去自杀,可能会视情况负相应责任的。
如果没有侮辱对方,不用负法律责任
近期我县发生一件自杀事件,原因是多重的,我给大家说说详细情况,一对夫妻去年12月结婚(农历),夫妻关系相处不好,女强男儒,女方登录男方的手机微信发送辱骂侮辱性信息,(朋友圈,亲戚群,同事群)。5:21号男方在家里休息,女方找来妈妈爸爸妹妹,叫的开锁公司把门强行打开,和对男方事实了殴打,然后报警,通过警察协调和解,双方都没受到处罚,女方回娘家了,男方晚上自杀了,两人没有结婚登记证,举行过婚礼,婚礼后5个月,这种情况下女方应负什么责任吗,女方父母姐妹,参与打人闹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