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并没有划分进这六类地区内哈,
重庆只有10个县划归进了。
如下:
十三、重庆(10个县)
一类地区(4个)
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武隆县
二类地区(6个)
黔江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城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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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算1类区
补助是最少的。
因为长寿区条件好根本谈不上艰苦,只是在西部。
我是长寿人。
我们国家的人民很富有啊,几乎可以和发达国家相媲美了,这就是国家统计局给出的数据显示的!
国家统计局说所做的统计数据是在调查了多少多少万个法人单位后计算得出的,不同单位的工资水平差异较大,个别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高达上百万元,有的单位年底基本工资都不能兑现,而公布的是一个平均数。好像准确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时遇到收入中上的人出来说了,哪有啊,连我们都没达到平均水平。
但是接下来的一个解释,就有雷人之感了。该解释说,按照国家劳动统计制度,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方法不是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比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这也是有些人感觉自身工资与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原因之一。敢情各级政府一直是这样算计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的啊,也就怪不得我国企业和公民个人的社会保险负担比发达国家和地区高很多,但公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却稳居全球倒数行列。原因就在于现有的统计制度,从数字上就觉得咱们老百姓很有钱很有钱来着!
那么,老百姓实际拿到手的,也就是真正的“可支配工资收入”与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会差多少呢?以北京为例,北京地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5%,个人缴费比例2%;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单位承担;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工伤保险按行业性质分为0.6%、1.2%、2%三档基准费率,只由单位承担。以上合计,社保总负担至少已占个人工资总额的41.7%至43.1%,外加单位和个人各缴(扣)12%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工资里面将有可能高达67.1%躺在政府的裤兜里,不可能真正成为公民的可支配收入。钱明明放在政府的腰包里,却算是职工工资。以上部分,职工自己惟一有条件支配的就是住房公积金,但也并不是人人都能拿到,如果你一辈子不买房,可能就只能等退休才能拿到了。所以每年都会有多少多少公积金结余的说法,据说最近建设部要代民作主,拿去盖房了呢!
还请注意,以上最少你只能得到32.9%的“职工工资”,还是税前收入。至于税又是多少呢,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不好说。总之,扣税以前,先有最高67.1%躺在政府的怀里,是居民的“不可支配收入”,然后再扣税。扣税以后,真正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说是少得可怜。
我现在一个月的收入是2000那么国家统计下来我就是月薪6000以上了!恐怖吧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