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派方法
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
改派程序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一经签约,必须认真履行,不得随意毁约,协议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方可改派。
改派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部门签注意见。
(3)、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就业处。
(4)、由就业处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5)、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6)、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7)、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8)、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9)、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7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
扩展资料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手续。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造成很大的麻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改派
首先要去联系生源地人才市场交流中心询问是否可以接收你的档案,要说清楚你的情况,如果生源地人才市场交流中心同意接收,你就可以联系郑州人才交流中心根据生源地人才市场交流中心的具体地址把你的档案密封后邮寄过去。
千万要注意的是:个人档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拿在自己手上,否则没有单位敢接收你档案了,后果是及其严重的。
扩展资料: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手续。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造成很大的麻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改派
档案的改派问题,实际上是报到证的改派问题,保证改派了,档案自然就改派了。想改派档案的存放地,必须首先改派报到证。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一、改派的条件:
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但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二、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三、改派方式:
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对于符合进A市落户条件的,经改派之后,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按现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可以不用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才中心管理。
四、改派的基本流程:
应届毕业生 “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
1、 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两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2、 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3、 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两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4、 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在择业期内(三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改派流程图:
毕业后,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接收单位的,涉及到毕业生本人档案和户口的改派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档案
1、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一般情况下,其档案被派往签约单位所在地。学校派遣后,如换工作单位的,需要注意区分如下三种情况:
(1)新老签约单位在同一县(市)的,须持与原单位解约材料和新单位聘用合同等材料到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新老单位跨县(市)而不跨省的,须准备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解约的材料和新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材料,同时办理改派手续。
(3)新老单位是跨省或从地方到省直、中央直属单位的,须持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解约的材料和新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材料,至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2、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原则上于8月底派回原籍。学校派遣后,如找到工作单位的,需要注意区分如下三种情况:
(1)签约单位属于原籍地区的,须持报到证及单位聘用协议等材料到当地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
(2)签约单位跨县(市)而不跨省的,须准备签约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材料,同时办理改派手续。
(3)签约单位是跨省或从地方到省直、中央直属单位的,须持原派遣地和接收地双方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至浙江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4)原就业单位不在原籍的,后经解约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要求原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将其档案等关系派回原籍。
3、处理经申请暂时将档案留校的毕业生的改派问题,不同于上述情况。具体情况咨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4、办理改派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
(2)原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合同关系的函件材料(原件);
(3)拟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材料(原件);
备注: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对已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调整手续,改派手续一般从9月份开始办理。另外,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要注意报到证的有效期限(特殊情况可适当超过有效期,但不得超过当年年底)。
注意:
毕业生改派次数仅限一次,不允许多次改派。
(二)户口
由于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户口迁移证与报到证、档案是联系在一起的,即户口随报到证、档案的变化而变化。
看的不是很懂,我理解你应该是现在已经有报到证了吧,报到的单位是:郑州人才交流中心。---不清楚郑州人才交流中心在这里面角色是什么?你可以咨询一下。
建议你咨询你们学校的就业办,改派涉及到的地方应该是:
你们学校的就业办;
你学校所在市的教委(这个要不要过不是很清楚);
所在省教委(肯定要过)。
你可以在学校或者郑州人才问出来:
这个事情现在能不能做?
如果能需要你准备什么?
你原籍要接受你档案的地方要不要出证明?
你学校要出什么?
改派是你学校来办还是你自己去办?
流程是什么?
找什么部门的谁?
有没有时间限制?
电话?(去之前建议先电话联络,确认要找的人在不在,他们的上下班时间?可以省事的;电话可以多问几个出来,一般都说一个,可是登记会多个)
还有你要搞清楚 你的档案回原籍的那个地方的信息?(名称、地址、收档案需要你做什么?)
估计每个省的政策都不是很一样,建议多问问相关部门、你们学校的老师
最后祝你成功、顺利